一、協會基本概況
寧波市物業管理協會于2006年9月成立, 是是由寧波市物業服務企業與物業管理服務相關的經濟組織依法自愿組成的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行業性、自律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 執行機構為理事會。本協會秘書處為理事會的日常辦事機構。
目前協會會員總數250家, 會員覆蓋全大市。協會四屆理事會實行會長輪值制,機構設置執行會長單位3家, 副會長單位12家, 副秘書長單位3家, 常務理事單位 27家, 理事單位38家。協會下設秘書處由秘書長主持日常工作,擁有專職工作人員4名, 借調人員2名, 兼職人員1名, 分綜合財務部、會員服務部和發展研究部三個部門。目前是寧波市民政局“寧波市社會組織評估等級4A ”團體。
本協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寧波市民政局, 黨建工作管理體制實行屬地管理, 接受福明街道黨工委在黨建工作上的領導。本協會接受登記管理機關、黨建領導機關、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二、協會成立的宗旨
遵循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團結、組織本會會員, 堅持為政府決策服務, 積極協助政府加強行業管理, 傳達、貫徹執行國家的法規與方針政策, 及時反映廣大會員企業的愿望和要求, 在政府與企業之 間發揮橋梁紐帶作用, 認真研究物業管理行業的理論和現實問題, 不斷總結、創新、推廣先進的物業管理制度和方法, 加強物業管理的宣傳和信息交流, 依法加強行業自律管理, 規范行業行為, 建立物業服 務企業信用體系, 切實維護物業管理行業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 努力 促進寧波物業管理的進步與發展。
三、工作職能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 本會具有宣傳法規政策、制訂 行規行約、加強行業自律; 維護業主和企業的正當權益, 協商解決矛盾; 開展培訓、 調研、考查和交流活動; 編印資料, 提供咨詢; 承辦政府部門委托事宜等基本職能。
四、業務范圍
1、發揮橋梁紐帶作用, 積極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反映行業、會員訴求, 及時反映行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 提出行業發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代表行業表達觀點和立場。
2、開展行業自律和誠信建設, 建立健全各項自律性管理制度, 制定并組織實施行業自律準則, 協助政府主管部門開展信用管理體系建設, 建立完善行業自律性懲戒約束機制, 規范會員行為, 協調會員關系, 調解行業糾紛, 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3、開展行業調查研究, 積極參與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政策的研 究和制定; 接受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的委托, 開展 課題調查研究。
4、開展與本行業有關的各類咨詢服務; 收集、研究和發布物業 管理相關市場信息和研究成果; 接受政府主管部門授權或委托, 開展咨詢評估、創優考評等工作。
5、開展行業宣傳引導, 創辦和建立協會網站和微信公眾平臺, 與媒體聯合建立宣傳陣地、策劃宣傳活動, 編輯出版物業管理相關文集匯編、交流材料、宣傳資料等, 宣傳和普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
6、開展行業教育培訓, 建立人才培育機制和培訓基地, 建立行業專業人才庫和行業培訓師資隊伍, 組織開展專業崗位、法規政策、業務技能等培訓, 承接政府主管部門和相關單位授 權或委托的教育培訓任務。
7、推動行業轉型升級, 引導企業做大做強, 培育第三方咨詢評 估市場。
8、開展行業交流與合作, 為會員開展學習交流、考察訪問提供 協調聯絡服務, 做好來訪接待等工作。
9、接受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的委托, 或根據需要開展有利于本行業發展的其他工作。